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婁底市中心醫院住院須知 |
時間:2008-3-18 16:36:24 |
尊敬的患者及親屬: 您好! 感謝您選擇到我院就診,我們會盡力為您提供優質的醫療服務,并請您對我們的服務隨時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,同時由于醫院是診治疾病的場所,為了您和他人能夠早日恢復健康,便于醫護人員實施醫療行為,我院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做出相應的規定,希望能夠在我們為您提供優質高效的醫療服務的同時,請您給予配合。 1.根據法律規定,在醫療活動中如需要進行特殊檢查、特殊治療、手術和實驗性醫療等,應當由患者或者法定代理人、近親屬或者其他關系人簽署相應的同意書,為了保證您能夠了解相應的有創(特殊)檢查、治療的目的和檢查、治療本身存在的風險,我們的醫護人員將會把有關情況向您詳細交待,這是醫護人員應盡的法定義務,如果有不明白之處,請及時提出來并要求醫護人員解釋,請您認真聽取我院醫護人員的告知并慎重考慮、認真簽署知情同意書等法律文書。這些文書一經雙方簽署,就具有相應法律效力,對您正確行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。 2.您應向醫護人員詳盡地如實提供您的與健康有關的一切情況,包括本次患病的基本情況、既往曾患疾病及診治經過、藥物過敏史及其他有關詳情。 3.您應遵從醫師提出并經您同意的治療方案及有關注意事項,出院后您還應按照醫師的囑咐進行活動、休息、并保證及時復診。 4.查房、治療時間請患者不要離開病房,不得在病室內打撲克、大聲喧嘩或做其他與診療無關有礙醫療秩序的事情。 5.由于醫院是事業單位,對于患者診療中的經費開支,國家沒有任何撥款,因此入院患者的所有費用須由其自理(自己或者負責其醫療費支付的機構承擔),如果由于診療經費不到位延誤診療導致不良后果的,院方不承擔責任。 6.當您身體出現不適情況或需要護士幫助時,請使用床頭呼叫器呼叫醫護人員;或者通過其他方式通知護士站,我們將及時為您提供醫療、護理服務。 7.住院期間請不要擅自離開病區、離院及外宿,以免發生意外。否則由此發生的任何意外情況后果自負,院方不負任何責任。 8.住院期間未經主管醫師同意不得擅自到院外就診、購藥、私自請醫師來院會診及采取其他治療手段,否則由此發生的不良后果自負。 9.為確保安全,嚴禁在病區、病室吸煙和使用電爐、酒精爐、煤油爐,未經許可不得將家用電器帶入病房使用,違者將按醫院有關規定處理,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。 10.為了保障病人生命安全,保證醫護人員執行醫療行為,病房不得反鎖、栓死,因此,患者個人的手提電腦、現金、證件等貴重物品請勿帶入病房,如若帶入請自行妥善保管、防止丟失。患方違反規定造成財產損失的,院方不承擔賠償責任。 11.患者及親屬請遵守探視制度,未經主管醫師同意不得自行留宿、陪床。 12.住院期間,您如果對醫療活動、醫療服務有疑問,請及時同您的主管醫師或科室護士長,科主任聯系,他們將負責向您解釋。假如您對科室的解釋不滿意,您可口頭或書面向醫院醫務科反映,醫務科將出面進行調處。 13.您在發生醫療糾紛后應保持理智、冷靜、按照法律規定程序處理,可與醫院協商解決,或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調解處理,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,但絕不能擾亂正常診療秩序,更不能毆打醫務人員和損壞醫院財物。 出院結賬須知 : 1.請病友妥善保管好預交款收據,出院時憑收據結賬。 2.若預交款收據遺失或毀損,請憑身份證和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、村委會財務證明結賬。 3.車禍等糾紛病友的預交款收據遺失或毀損,在取得上述證明的同時,還須車主、傷者(或其親屬)同時到場,并在證明上簽字同意后方可辦理出院手續。 謝謝合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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